成績復核規(guī)范
發(fā)布時間:
2021-06-24 18:04
來源:
高考成績復核流程
1、6月26日18時前,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成績復核書面申請到報名點申請成績復核,填寫成績復核申請表。
- 申請表由報名點(所在學校)蓋章后上交縣級招生考試機構,縣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匯總后留存?zhèn)洳椋?/font>逾期不再受理。
- 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將已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信息錄入省高考業(yè)務辦公系統(tǒng),或授權報名點進行錄入,所錄信息須準確無誤。
- 縣級招生考試機構須于6月27日10時前完成審核并向市教育考試院提交成績復核申請,同時將書面公函上報市教育考試院。
- 6月27日14時至6月29日9時,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專門力量對考生申請的科目進行成績復核。復核內容包括考生個人相關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tǒng)、各小題得分合成有無差錯。成績復核不復核客觀題,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
- 6月29日9時后,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可以從業(yè)務辦公系統(tǒng)中查詢成績復核結果。6月29日10時后,考生憑考生號和密碼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gk.hebeea.edu.cn),在“信息查詢”功能中查詢成績復核結果。如考生需要打印《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復核結果》,須本人到縣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如成績有變更,考生要調整志愿,務必于7月2日17時前完成。
高考成績復審流程
- 考生如對成績復核結果有異議,須于6月29日18時前向所在學校提出復審的書面申請。經(jīng)學校相關科目任課老師對考生申請審核簽字,校長簽字確認后,由學校上報縣級招生考試機構;無就讀學校的社會考生向報名地縣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由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請相應科目老師審核簽字,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匯總。
- 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各縣(市、區(qū))材料,于6月30日9時前,通過省高考業(yè)務辦公系統(tǒng)(專網(wǎng))提交考生復審的申請,同時將書面公函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 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學科專家、教育測量專家、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檢監(jiān)察等方面人員組成的復審組,對考生申請的科目進行成績復審。復審內容為考生個人相關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tǒng)、各小題得分合成有無差錯。
- 復審結果于7月1日17時前,由縣級招生考試機構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復審結果為最終裁定結論。如成績變更,考生要調整志愿,務必于7月2日17時前完成。
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
報名點:石家莊精英中學
考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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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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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物理 |
化學 |
地理 |
政治 |
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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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在相應科目處打“√”
申請人:
日期:
咨詢聯(lián)系王老師:18932947849